企业关于合规发票的要求及发票报销注意事项。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已经来临,上海企服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下关于企业费用报销的各类注意事项,内容如下:

1、收到增值税普通发票,票面上没有标注纳税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发票坚决不能报销

2、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内容是办公用品、食品、家具、服装、劳保用品等大类的名称,发票不能报销,必须把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都打印出来才可以报销。

3、收到发票附带的销货清单,发票明细必须是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打印出来的,如果是自行打印出来的发票不能报销。

4、收到发票是房屋装修、房屋租赁、工程服务等类型发票却未在备注栏填写项目、期间等信息不全的费用发票不能报销!

5、收到发票存在盖章错误(右下角销货方盖的是财务章或者是公章、盖章模糊不清、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等情形)的发票不能报销!

6、没有实际消费,直接虚开发票不能报销,此行为涉嫌犯罪

7、发票税率错误的不能报销!

另外有4种不需要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情况,企服快车小编整理如下:

1、开给个人的普通发票可以不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购买方是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的可以不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购买方为国外客户的,可以不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卷式增值税发票及手工发票,没有可以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地方可以不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金三系统”的强大,电子税务局的上线,不得不佩服税务系统的“火眼金睛”,在此,小编提醒纳税人严格按照合规发票进行报销,切勿以身犯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