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资质是我国建设部发布的房地产企业管理规定,旨在加强房地产企业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行为。房地产开发资质有相应的资质条件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资质证书是企业开展工程施工的合法证明。房地产企业需取得开发资质证书才能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分为一到四级及暂定级,企业需按照相关规定核定企业资质等级,以开展相应范围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初次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需在工商年检有效期内。
2. 公司章程(如有修改,需提供修正案)。
3. 企业办公场所证明,如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约。
4. 验资报告,由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如有多份验资报告且篇幅较长,可提供最新一期的完整报告,前若干期验资报告经市县主管部门核验后,可列表并提供加盖核验机关公章的核验报告。
5.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任职文件行文应与公司章程规定一致。
6. 四部门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件、技术职称证书。工程、财务、经营、统计负责人任职文件行文应与公司章程规定一致;职称证书、身份证件图片应在同一页面。
7. 企业在册有职称人员的身份证件、技术职称证书、劳动合同。
8. 拟建项目相关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出让合同、土地使用规划要点文件。土地出让合同受让人名称须与企业名称一致,如有变更,需提供变更协议。
9. 企业其他相关材料。
不同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对应的工程范围要求不同。一级资质可承揽全国范围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规模不受限制。二级及以下资质可承担25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企业可通过资质升级扩大工程建设施工范围。房地产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只有一个,副本可核发多份,具体数量根据企业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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