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由法条可知,商标“补正”指的是商标局对商标注册中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内容提出修改建议。常见的补正情形:
1、商标图样
①商标图样不清晰,需要提交清晰的商标图样。
②商标构成文字书写不规范,需要说明标准文字构成。
③商标包含非规范写法的汉字,需要说明出处。
④商标包含外文,需要说明中文含义。
2、商品/服务项目
①所填报的商品/服务项目名称不属于申请类别。
②所填报的商品/服务项目名称不规范、不具体。
由商标局会发出的《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会列出要求补正的事项,通知书背面有详细的“关于商品/服务项目补正的说明”,商标申请人按照补正要求和数名进行填写,然后寄回商标局即可,不需要缴纳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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