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此消息一出,一石激起千层浪,让不少备考生出了一身冷汗!什么是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税务师考试也是水平评价类考试,是否会被取消?注册会计师考试会受影响吗?
12月31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考试工作部作了如下回答。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的区别
12月3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鉴于职业资格分类的复杂性,许多人没能正确理解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的范围,导致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也混为一谈,粗略解释一下两者的区别。
2017年9月12日,国家为进一步加强职业资格设置实施的监管和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制定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计140项)》(人社部发〔2017〕68号),国家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职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实行清单式管理,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计140项)》中包括两类职业资格:
第一类是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类别位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第二,国家保留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共计59项,其中,准入类36项,如教师资格;水平评价类23项,如税务师。
第二类是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员的职业类别位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第四、五、六职业类别,包括商业、服务业、农、林、牧、渔、水利生产、生产、运输设备操作等有关人员,国家保留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共计81项,其中,准入类5项,如焊工;水平评价类76项,如气体生产、处理和输送人员。
因此,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分步取消的是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中的水平评价类资格,共计76项。此项改革措施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改革是无关的,切不可混为一谈,更不可制造谣言和传播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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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将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由政府认定改为实行社会化等级认定,接受市场和社会认可与检验。
这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机制的一场革命,有利于破除对技能人才成长和弘扬工匠精神的制约,促进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会议确定,
从2020年1月起,除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等密切相关的消防员、安检员等7个工种依法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外,用一年时间分步有序将其他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全部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
同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制定发布国家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由相关社会组织或用人单位按标准依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颁发证书。
已发放的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
会议要求稳妥推进现有职业资格实施机构职能调整,做好工作衔接。加强涉及评价质量、收费等的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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