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规定从纯利润中提取的累计资产。 还有两种类型,第一种是法定盈余公积,公司制企业必须按税后利润的10%获得,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的50%后才能获得。 二是根据企业股东大会的要求,随意盈余公积由企业自主决定提取比例。在所有者权益中,它与未分配利润一起构成留存收益。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在分配原税后利润时,应当将利润的10%纳入企业法定公积金。如果企业法定公积金累计金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则不能再获得。
公司法定公积金无法弥补上一年度亏损的,在按前款规定取得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先用原来的利润来弥补亏损。
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从税后利润中获得法定公积金后,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获得任何公积金。
与盈余公积金相关的会计处理:
(1)如果将今年的利润转移到未分配利润的学科,会计分录如下:
借入:今年的利润
贷款: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如果是记提盈余公积,会计分录如下:
借贷:利润分配-获得法定盈余公积
--获得任意盈余公积
贷款:盈余公积-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计提的任意盈余公积
(3)如果是将利润分配明细科目转移到未分配利润,会计分录如下:
借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款:利润分配-获得法定盈余公积
--计提的任意盈余公积
(4)如果利用盈余公积来弥补损失或增加资本,会计分录如下:
借入:法定盈余公积-计提。
--获得任意盈余公积
贷款:利润分配-分配利润(弥补损失)
实收资本(转增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