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是公司或机构合法经营权的证据。《营业执照》的注册事项有:姓名、地址、责任人、资金金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模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章程变更和更换《营业执照》的通知
我公司股东大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根据深圳证监局《关于批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的批准》(深圳证监局发布[2012]260号),公司开始办理工商变更手续(详细公司于2012年12月1日发布的公告)。公司于2012年12月5日完成了新章程的公司变更和备案手续,并更换了新的《营业执照》。
本章程和营业执照的变更主要包括企业经营范围的变更,即:提升金融产品代销业务,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为:
证券经纪人(仅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证券投资咨询;和股票交易
、与股票投资活动相关的税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股票融资;
证券基金
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介业务;代销金融产品。
公司章程涉及第十三条的变更,详情如下(以下横线列报变更内容):
全文: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企业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人(仅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证券投资咨询;与股票交易和股票投资活动相关的税务顾问;证券承销和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股票融资;证券基金代销;中介业务介绍给期货公司。企业不得超出经批准的业务范围经营相关业务。企业不得超出经批准的业务范围经营相关业务。
公司变动
经营范围必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按照法定程序改变公司规章,并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调整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企业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人(仅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证券投资咨询;与股票交易和股票投资活动相关的税务顾问;证券承销和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股票融资;证券基金代销;中介业务介绍期货公司;销售金融产品。企业不得超出经批准的业务范围经营相关业务。企业不得超出经批准的业务范围经营相关业务。
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按照法定程序变更企业规章,并在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此后,公司将根据监管政策,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更换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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