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 海淀区税务局发布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个体经营者将停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转变为会计征收。因此,个体户查账征收的“号角”早已奏响,未来,或将成为一种发展趋势。

目前,我国个体户税收征收主要有三种方式:

(1)查账征收。这种方法适用于账证齐全、计算准确的个体户;

(2)定期定额征收。适用于生产企业规模小、无会计实力的个体经营者;

(3)核定征收。适用于有一定情形的个体经营者,税务机关有权批准其应纳税额,实施批准征收。

那么,个体户应该了解哪些关于即将实施的“查账征收”方法呢?

1、什么是查账征收?

查账征收又称“查账计税”或“自报查账”。指经营者根据账簿记述,先自行计算缴纳,事后经税务局核对核实,如有不一致,可多退少补的纳税方式。

2、个体户在核算征收后如何记账?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纳税义务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账簿。此外,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规模小、无会计水平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财务人员委托会计处理。

3、个体户征收后的可用税率是多少?

我国个体户属于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所需缴纳的税费和税率如下:

(1)增值税。个体户增值税按无销售额3%的税率计算缴纳;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城建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城建税率一般为7%,县、建制镇为5%,其他为1%。

(3)附加教育费。按3%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4)个税。个体经营者的个人所得税按个体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收入缴纳,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为应纳税额,扣除成本、费用和损害后的余额为5%至35%。

可以说,随着相关部门监管的加强,标准个体户纳税申请将成为大势所趋。因此,个体经营者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应更加注重政策方向和相关动态,以确保和规范财税工作的合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