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局在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会及时将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等副本送交被异议人,限定被异议人在收到商标异议书等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被异议人在限定期限内未作出书面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利,异议程序照常进行。
商标一旦被异议,如果还想要注册该商标就需要进行商标异议答辩。在接到商标异议书时,就可以开始准备商标异议答辩。在答辩之前需要收集对自己有力的证据以及说辞,并且寻找对方商标异议理由的漏洞进行反击,才有可能通过答辩,让商标评审委员会推倒商标异议,允许核发商标注册证明。
接下来我们看下商标异议答辩时需要掌握哪几个要点?
1、抓住重点
将有理有利的方面论述得全面、详细。辩驳商标不近似时,从商标的音、形、义等方面进行叙述;辩驳商品不类似,从商品的本身来说明有区别,尤其是对消费者的购买使用是否影响。
2、突出优势
被异议人的商标如果有一定的独创性,或者本身有在先权利等要作为重要内容陈述,这些都是被异议人有力的理由与论据。但是被异议人要注意的是,主张商标申请和注册方面的在先权利时,权利人是否已在我国主张保护自己的权利比较关键,因为我国《商标法》规定的是申请在先和注册原则,在我国已申请或注册的商标就比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商标更有说服力。
3、针对性强
被异议人答辩内容不能与商标异议的内容脱节或与异议的内容完全无关,就是我们常说的答非所问。答辩就要对异议人的理由逐条进行反驳,顾左右而言他的答辩,起不到反驳异议人异议的作用。
有理还必须有据,被异议人要表明所答辩的内容的真实性,也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其答辩是有根有据,不是凭空捏造。
4、按期答辩
根据《商标法》规定,答辩的期限是自被异议人收到答辩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过期答辩按未答辩处理,答辩材料的补充也不能是无限期的。按照现在商标局办文速度,从答辩通知寄出到收到答辩由审查员进行裁定,需要三到四个月的时间,其中包括邮寄所需的时间。因此答辩仍要补充材料的,必须及时递交。
多个类别注册商标也不是随便注册的,一般遵循以下六个策略:
1、覆盖企业现有的业务范围;
2、囊括企业未来的业务范围;
3、延伸到易混淆的商品类别;
4、企业自身的可能性类别;
5、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的类别;
6、所有类别。
针对该策略,企业可以有选择的将商标进行多类别注册保护。相比较而言,全类别注册自然是非常保险的方法,但要花费的物力和财力也更多,而且,有些偏僻的类别,也没有很大的必要性注册,所以全类别注册,也需要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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