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字,三个字的商标在街上随处可见,但四个字,甚至以四字成语为商标的似乎并不常见。那企业是否可以将成语注册成商标?注册时又该注意哪些问题?
今天咱们就来聊聊这个问题。
《商标法》中并未对申请注册商标的字数有规定,但申请的商标名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商标法》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因此,四个字的成语只要符合相关要求,显著特征、不与他人在先取得的权利冲突、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是可以注册成商标的。
那申请4字成语作为商标时,我们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把握好成语的含义和外延
比如成语“实事求是”,原指一种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方法,是一个经学和考据学的命题,也是中国古代学者治学治史的座右铭。
现如今“实事求是”则成为了一个具有政治属性的成语。如果用此类成语注册商标,会被商标局以“此类商标申请易产生不良影响”为由驳回。
(2)规范使用成语
有的商标申请人为了让原有的成语和自己的品牌、产品产生关联,将成语进行字音、字义、字形的变造。比如“食全食美”,商标局会以“不规范使用词语”为由驳回你的申请。
所以,虽然将成语注册成商标更容易被消费者辨识,有利于企业品牌的推广。但大家在注册成语商标时,一定要准确把握成语的内涵和外延,规范使用商标,从而提高商标的注册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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