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我国的立法规定,公司成立后,必须遵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如果公司领导使用独立法人地位,执行行为原则,公司可能会被吊销营业执照,那么,暂停营业执照盖章后还具有法律效力吗?
1. 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印章还具有法律效力吗?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被吊销前,公司存在,但不能继续经营,加盖公章有效。
公司被撤销后能否开展民事活动
根据中国现行法律,公司只有在营业执照被吊销后,才能从事与清算有关的活动,企业应当停止清算范围以外的一切活动。《公司法》第195条规定“公司在清算期间不得有新的经营活动”,规定了被撤销公司的行为范围。清算时,不得再从事新的经营活动或者履行、放弃部分债权。
但现行法律并没有规定,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仍以公司名义继续开展经营活动,其行为的后果应由公司或执行人承担。
根据我国《民法典》(2024年1月1日)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20条、第33条的规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当组织清算组,向有关主管部门或企业提供清算、清算程序,经办理注销登记和企业法律人才登记。因此,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被吊销后,直至清算程序结束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撤销,企业法人仍被视为存在,仍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或应诉。
第六十九条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限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发生;
(二)法人权限决定解散的;
(三)因法人合并、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吊销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责令关闭或者撤销法人;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于上述规定中没有进一步说明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经营活动的法律后果,而公司的民事主体仍然存在,导致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对从事经营活动后的法律后果采取一些错误的认识和认识,即本案仍应由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不再具有经营资格,相当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自然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由监护人承担责任;同样,公司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由执行人承担责任。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被吊销前,公司存在,但不能继续经营,加盖公章有效。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只能从事与清算有关的活动,企业应当停止清算范围以外的一切活动。
根据民法规定,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印章并不立即丧失法律效力。只有在公司被迫停业后,公司公章才不再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只有在营业执照被吊销后才能开展清算相关活动,因为此时公司还没有独立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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