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正在上海火热进行中。作为中国“买全球,惠全球”的重要抓手,进博会为中国企业开启一扇开放、交流、合作的窗口,也因此受到全民关注。趁着进博会的热度,今天我们来学习一个与跨国经营有关的税收问题——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报告。具体怎么办?大家往下看↓

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报告

【事项名称】

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报告

【申请条件】

纳税人发生向境外单位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等跨境应税行为符合免征增值税条件的,在首次享受免税的纳税申报期内或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规定的申报征期后的其他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手续。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4 年第 29 号)第八条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具体地点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