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每个月的工资就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除了工资还包括哪些收入呢?纳税标准是怎么规定的?让我们来一起了解吧。
工资薪金所得包括哪些收入?
我国税法把工资、薪金并列相称,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如何纳税?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 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时,可以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5000元,超过5000元就要交税。
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十九条规定: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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