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营业执照(无居住证)办理汽车登记,如需注销营业执照,机动车所有人应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否则将无法处理违规、转移等。
一、《机动车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的,机动车登记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变更登记的登记地;
(一)机动车车主为二人以上,需将登记车主姓名变更为另一车主姓名的,可向登记处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地方;
(二)机动车所有人 申请调出前,应当对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进行处理。
2、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检验,并提交下列证件和证件: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
(三)机动车驾驶证;
(四)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五)因质量问题整车更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海关进口机动车和免检机动车除外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确定的技术检验。
3、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需要变更车牌号的,应当收回车牌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车牌号补发驾照,并通过检查。标识。机动车确认后,车管所对提交的证件和凭证进行审核,在机动车登记证上签字,收回驾驶证,补发驾驶证;
4.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 住所在车管所管辖范围内搬迁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应当向机动车管理机构备案。登记地车辆管理所。
扩展信息:
1.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搬出车辆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变更内容上签字,收回车牌和驾驶证,并签发临时许可证。驾驶证有效期30天。机动车档案移交给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驾驶证有效期内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过户;
2.变更后的机动车所有人位于车辆管理所管辖范围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车管所管辖范围内的,由迁出地车辆管理所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本规例;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发生变更的,不予办理变更登记: (一)变更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发动机型号,经机动车主管部门批准的选装发动机除外国务院车辆产品;
(二)变更登记发动机机动车的外观和相关技术资料,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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