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家公司发展得相当好的时候,就会开设分公司,那么分公司需要营业执照吗?如何申请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申请分公司营业执照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研究一下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说明: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书》(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事项,应当注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和授权期限。

3.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分支机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的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应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和出租人产权证复印件。

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为城镇房屋,需提交房产管理部门证明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购房合同、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住房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出租人为宾馆、饭店的,应当提交宾馆、饭店营业执照复印件。

使用军用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用房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该房屋变更为商品房,且为城市房屋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明细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当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利害关系人同意该房屋变更为商品房的证明;属非城镇住房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6.公司出具的办公文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必须报经批准的事项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执照副本;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过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支机构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分支机构的设立有大量的知识,这里无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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