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通用航空公司是指以非商业目的为主要活动的航空公司,主要提供飞行培训、飞行旅游、飞行体验等服务。个人通用航空公司在中国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民众对飞行的兴趣的增加,个人通用航空公司的市场前景十分广阔。如果你想成立自己的个人通用航空公司,你需要了解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 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民用航空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民用航空运输企业设立和变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个人通用航空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必须全部为货币出资。其中,中国大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1%,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不得超过49%。此外,个人通用航空公司的股东应当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且不得有违反民用航空法规和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2. 机队规模和机型
根据《民用航空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民用航空运输企业设立和变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个人通用航空公司应当拥有至少3架自有或者租赁的飞机,并且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飞机应当具备有效的适航证书、登记证书、无线电台执照等文件,且符合国家和国际相关标准;
2.飞机应当适合个人通用航空公司开展的业务范围,且具备相应的性能、安全性、可靠性等要求;
3.飞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工作,确保飞行安全;
4.飞机应当配备合格的机组人员,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培训、考核、复训等工作。
3. 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
根据《民用航空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民用航空运输企业设立和变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个人通用航空公司申请设立的流程如下:
1.第一步:向所在地省级民航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报告,说明设立目的、业务范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机队规模、机型选择、运行基地等内容,并提供以下材料: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3.股东出资证明;
4.股东身份证明;
5.股东信誉证明;
6.公司章程草案;
7.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9.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10.公司主要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11.公司运行基地选址批准文件;
12.飞机购买或者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
13.飞机适航证书、登记证书、无线电台执照等文件;
14.机组人员资质证明;
15.其他相关文件。
16.第二步:省级民航管理部门对申请报告和材料进行初审,如符合条件,将向民航总局提交申请报告和材料,并提出初审意见。
17.第三步:民航总局对申请报告和材料进行复审,如符合条件,将发放《民用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
18.第四步:个人通用航空公司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公司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19.第五步:个人通用航空公司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到民航总局申请《民用航空运输企业运行证》(以下简称运行证)。
20.第六步:民航总局对个人通用航空公司的运行能力进行评估,如符合条件,将发放运行证。
21.第七步:个人通用航空公司持运行证到所在地省级民航管理部门申请《飞行许可证》。
22.第八步:省级民航管理部门对个人通用航空公司的飞行安排进行审核,如符合条件,将发放飞行许可证。
23.第九步:个人通用航空公司正式开展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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