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品牌商业价值的提升,有些人打起了恶意抢注商标的注意,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蹭疫情热度抢注商标行为值得警惕。那么,什么是恶意抢注商标呢?

什么是商标恶意抢注?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恶意抢注”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恶意抢注”多发生在以“申请在先”为原则、能带来一定经济利益或精神利益的权利领域,故多发生于商标、域名及商号。

哪些行为属于商标的“恶意抢注”

(1)抢注较高知名度的商标

恶意抢注商标的企业和个人通常会抢注知名度较高的商标。如某人申请注册了与华为、微信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高度近似,涵盖相同及类似商品服务,后被商标局驳回。

(2)抢注行业术语或行政区划名称

恶意抢注商标的企业和个人通常会抢注通用名称和行业术语。如某公司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多件县级以下行政区划名称商标,但被商标局驳回。

(3)恶意注册名人姓名

恶意抢注商标的企业和个人通常会把名人的姓名抢注为商标。如某公司未经许可或授权,将某明星的姓名注册为商标,则会因侵犯该明星的姓名权为由被商标局驳回注册申请。

近年来,国家对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打击越来越严厉。一旦认定为恶意抢注,将面临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相信这种行为会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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