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显著性又被称为“区别性”或“识别性”。简单的说就是某一个标志具有的,当其使用在商品和服务上之后,可以让消费者将这一商品和服务的提供者与其他同种或者类似商品和服务的提供者区分开来的特性。
所以,商标的显著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它并不是一个标志本身固有的特性,是和标志本身、使用该标志的商品或服务以及消费者的感知都相关的一个概念。也就是说,即使有一个标志没有其他人在先注册,并且符合产品的具体内容,但是这个标志并不能很明显的将所标志的产品与其他产品区分开来,那么这个标志就不能作为商标使用。
比如“现宰猪肉”“手工煎饼”“数控机床”都不能作为商标进行使用,因为这种商标不能显著的将自己的产品和其他同类产品区分开来。容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权利的滥用。
因此,注册商标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商标的显著性,商标显著性关系着这个商标以后能不能容易被大家记住,越有显著性的商标,在推广的时候就相对简单一些了。
怎样让商标具有显著性?
1、给商标起名时,避开通用名称
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是指,在某一范围内法定或约定俗成,被普遍使用的某种商品或服务的名称。我们在给商标起名时,一定要避开通用名称。
2、使用商标时,增加描述性词语
在使用商标时,可以为商标增加一些描述性词汇,如将“中华”称为“中华牙膏”等,通过该方式来防止商标的显著性被弱化。
3、给商标起名时,使用自创词语
在给商标起名时,可以自己独创一个词语,这样既不用担心商标会和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近似或相同,也能增强商标的显著性。像新浪、搜狐、天猫这些词都属于自创词语,现如今都成了知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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