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作为一种常见的知识产权,具有私权属性,当然是可以转让的。但是,相对于有形财产权而言,商标权属于无形财产,又具有一定的独特性,由此导致商标转让过程有别于一般的有形财产权转让。
那今天小编就来跟大家聊聊,注册商标转让的那些事~
注册商标转让,就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按照法定的程序,将商标的专用权转让给另企服快车的一种行为。
转让形式:
注册商标的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企服快车的行为。
注册商标的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
合同转让
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继受转让
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
(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
(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转让流程:
商标购买前,需要做好各方面准备工作,比如查询申请人商标状态、是否存在关联商标及注册流程,近似商标查询;
商标转让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商标转让须提交的文件:
(一)《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二)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五)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商标转让注意事项:
1、必须经商标局核准
因为商标局核准后才能生效,如果仅仅签订转让商标协议,未经核准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
2、 保证商品质量
为了维护消费者利益,受让人应当确保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3、一并转让相关事宜
为了区分商品来源,避免引起消费者混淆,转让注册商标时,应当将与注册商标在相同或者近似商品上的商标一并转让。
4、受让人为多人时,要注意申请补发证明
转让申请书中的受让人为多个人共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申请补发。
5、申请材料中有外文的需要提供译文
申请人提供的转让申请材料中有外文文件的,应当同时提交其中文译文。中文译文应当由申请人或代理组织签字盖章确认。
由于被转让的商标多是闲置不用的,为了防止被撤三,小编建议在转让商标的同时,赶紧重新申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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