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作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独创性,即作品必须是由作者通过独立构思和创作而产生。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2)可复制性,即指可以通过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反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但无论采用什么复制方式以及复制多少作品,均不会改变作品的内容。

相关服务:著作权申请

(企服快车知识产权机构专业从事知识产权服务27年,机构提供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商标交易、专利转让、商标诉讼、版权登记、产品认证、高新技术项目申报等知识产权服务,客服电话158-2729-0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