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注册了商标不使用可能会被撤销。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自注册商标后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此外,如果在公司注册后,因为种种原因,商标注册后连续三年没有使用的,商标也可能会被撤销。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商标撤销程序需要符合一定的程序要求,且商标所有人可以在一定时间内提出异议。
因此,如果您的商标没有使用,但不想被撤销,您可以考虑向商标局提出合理的原因说明,以保留您的商标权益。
总之,商标所有人应该注意维护商标权益,确保在商标注册后进行实际使用,并保留相关使用证据,以防止商标被撤销的情况发生。
商标撤三流程是怎样的?
商标撤三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 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一份《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书》,并书面说明该商标“不使用的情况”。
- 商标局受理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后,给注册人下发《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要求注册人自收到这份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注册商标的实际使用证据。
- 注册人按期提交使用证据,商标局收到证据材料后,进行证据审查和事实认定。如果审查认定该证据可以证明注册商标在指定3年期间内有实际使用,会下发一份“商标注继续有效的决定书”,反之,会下发“撤销商标注册的决定书”。
- 如果注册人不服商标局的“撤销商标注册决定书”,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以上就是商标撤三的整个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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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
【代理委托书】个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