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了七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未经广东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对侵犯注册商标权行为认定的过程:对侵犯注册商标权行为认定的过程,有以下三个基本步骤:

1、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是认定商标侵权的基本依据。

判断商标侵权行为能否认定或称是否构成所考虑的一切因素都是围绕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来进行的。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显然,从这条规定看,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只限于核准注册的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

该范围由两个方面因素来确定,一是核准注册的商标;

二是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

二者的结合,构成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也就为认定商标权侵权行为确定了与被控侵权对象进行比较的标准,以便得出是否构成侵权的结论。

2、确定被控侵权的具体对象。

被控侵权对象的确定由两个方面的因素所决定,一是被控侵权的商标,二是被控侵权的商标所使用的商品。

确定被控侵权具体对象的意义,在于确定和固化被控侵权行为的载体,为下一步与商标权的保护范围的比对打下坚实基础。

它与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同样重要,它是认定商标侵权行为的另一比较对象。

3、将被控侵权对象与注册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进行比较,认定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是否相同或者近似。

以及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属于同一种类或者相类似。

通过认定侵权行为的三个基本步骤,特别是经过将被控侵权对象与注册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进行比较后,就能认定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一、实用新型专利的颁发条件

1.依照专利法的规则,颁发专利权的创造和实用新型有必要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即一般所说的专利“三性”要件。

这是各国专利法遍及选用的原则,也是世界交易组织《与交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所承认的原则。

二、外观专利权的颁发条件

1.外观设计应当具有新颖性。

2.外观设计应当具有创造性。

3.不得与别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三、创造专利的颁发条件

㈠、依照本法第二十二条对于创造和实用新型新颖性的规则,请求专利的创造如在请求日前现已揭露,便失掉新颖性,不能取得专利权,这是一条根本的原则。

但这一根本原则并非肯定,也有破例。

许多国家专利法都规则,在请求日前的必定期限内,创造创造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的揭露,能够不损失新颖性,即所谓不损失新颖性的揭露。

本条即是中国专利法对不损失新颖性的揭露的规则。

㈡、不损失新颖性的揭露的时刻边界,本条规则为在请求日曾经六个月内。

这一期限又被称作宽限期,即在请求日曾经六个月内,发作本法规则的情形,该请求不损失新颖性。

假如超越这个期限再提出专利请求,就不再具有新颖性,不该颁发其专利权。

要想快速获得注册商标,可以选择商标转让或商标使用许可证来实现这一目标,但二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今天,小编就和大家谈谈商标转让与商标许可的区别以及如何选择。

商标转让与商标许可的区别是所有权。

商标转让实质上是商标权主体的变更。

在转让过程中,转让人将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专有权、转让权、使用许可权和法定诉讼权转让给受让人。

商标许可本质上是商标使用者的延伸。

被许可人只享有注册商标的使用权等部分权利,而商标的所有权仍属于商标许可人。

商标转让提交材料:转让人和受让人盖章或签字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香港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护照户口卡等)。

商标代理机构委托转让方和受让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在广东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转让的,商标注册人终止的,不需要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但应当依法提交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件,证明其有权继承相应的商标权。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当提供经申请人、中介机构或者翻译机构签字确认的中文译本。

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材料:许可人/被许可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香港自然人/居住证、澳门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居留证、护照等);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委托书。

如果目标商标是一个未知商标,我们可以选择商标转让的方式来获得该商标,然后慢慢地推广宣传以扩大其知名度。

如果目标商标已经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另企服快车不转让商标,可以选择通过商标许可取得商标使用权。

以上是商标转让与商标使用许可的区别。

希望您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一种更合适的方式获得注册商标。

农产品商标:泛指农业公司申请注册的商品商标,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农产品商标申请注册。

农产品商标主要是集中在商标类别第31类,同时应视实际情况酌情注册第35类商标。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注册集体商标!

农产品广东商标注册流程:

农产品商标检索→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材料→商标审查→初审公告→颁发商标证书

农产品商标检索:通过查询有无近似商标等一系列商标查询,判断商标是否通过率。

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材料:受理商标注册通知书缴费后商标局将接收到商标申请资料,预计20个工作日左右,商标局会出具受理通知书。

商标审查:商标审查主要是审查商标申请文件、商标图样以及审查必要的说明、商标注册类别。

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符合法律规定。

审查的内容:审查申请文件、商标图样规格、清晰程度以及审查必要的说明、分类审查。

商标局会核查有关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符合中国商标法律法规所订的注册规定。

初审公告:商标审核通过后会进入到公告期,公告期为三个月。

如无人提出异议,商标成功注册!

颁发商标证书:商标局发出商标注册证明书。

农产品商标申请材料:

1、应递交《商标注册申请书》;

2、农产品企业应提交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协会等其它团体组织应当提交证明文件复印件。

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个体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与商标申请范围一致;

3、商标图样大小在长5-10厘米,宽5-10厘米,最好是提交电子版,一式五份。

色彩商标:需提交文字说明;

4、如注册申请人为合作社,申请集体商标应当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和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5、如要求以肖像作为农产品商标使用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肖像权人授权书;

6、如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注册农产品商标的,需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如在农产品商标注册流程中,商标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申请不服者,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商标驳回复审,但需准备好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