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已经成为企业不可缺少的重要资产,一个企业如果不提早申请商标注册,商标就很可能被他人盯上,甚至抢先一步提交商标申请。如果正在使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该如何处理呢?
1、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商标异议
商标注册过程中,初步审定的商标有3个月的公告期。
根据《商标法》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所以,如果该商标尚未获准注册,那么我们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对其提出异议申请。提交商标异议申请时,要有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并附相关证据材料,规范填写异议申请书等内容。如果不清楚商标异议流程,也可以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处理。
2、已获准注册的商标--无效宣告
如果商标已经获准注册,也不用慌,我们还可以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商标法》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通常情况下,注册5年内的商标可以提出无效宣告,超过5年不予受理。商标无效宣告时,我们也要做好准备工作,包括针对遇到的问题、分析注册申请、收集证据撰写申请书等。
3、已注册且3年未使用——商标撤三
对于已经注册成功3年以上的商标,我们还可以根据《商标法》提出撤三申请。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对于已注册成功且3年内没有使用的商标来说,撤三是最好的选择。
在我国商标注册实行的申请在先的原则,商标一旦被他人抢注,商标的使用权就归注册人持有,如果想要夺回商标,就要付出更多的精力和财力。所以企业在建立之初一定要提前注册商标,并做好商标保护,才可以在稳定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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