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是商标权人将自己的商标转让给别人,商标受让人在办理好商标转让手续后便可合法使用商标了。相对于注册商标来说,转让流程更加简便、耗时短,如果转让的商标在之前已经有使用过,那么还能为你带来一定的知名度和声誉。
不过商标转让也不是百分百会成功,其中存在有一些商标转让中途被中止或转让失败的情况,需要注意。
一、商标转让不成功的原因
1、商标权不稳定
在进行商标转让的过程中,实际上是转让商标的所有权,如果商标权不稳定,那么将会直接导致商标转让失败,即使能够转让,也无法投入到商业活动中。
2、商标转让材料不充足或错误
进行商标转让的时候,虽然商标转让流程相对简单,但是也需要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如果材料不充足或错误,会直接导致商标转让审查失败。
3、商标由多个人共有的
部分商标会存在商标由多人共有的,在这种情况下,是需要经过所有共有人的同意,确保所有共有人都愿意转让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权益才可以,否则是无效的。
4、印章不一致或执照未逾期
如果注册商标的印章和转让商标的印章不同或商标注册不同的企业/营业执照不参加年检,转让也会失败。
5、商标注册证失效。这类情况一般是指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并在六个月宽展期内未提出续展申请,或该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或商标局已注销的商标。
6、转让擅自改变了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的。注册商标是经国家商标局审定备案的,使用人不得擅自进行变更。擅自进行变更的注册商标不得转让,且不受法律保护。
7、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自行改变注册人名义、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而未办理变更手续的。注册人的名称、地址具有唯一性和确定性的特征,是确定注册商标专有权所有者的重要依据,不得随意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受法律保护。
8、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注册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可能已为相关公众所熟知,消费者可能将使用同一注册商标的商品联系起来。在注册商标转让时,尤其容易引起混淆和误认。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避免混淆和误认,法律规定: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商标转让注意要点
1、用于两种相近商品的商标,不可独立转让。商标注册中特定该商标可用于两种之上的商品时,假如他们归属于相近商品则应所有转让。容许该类商标切分转移,便会违背商标法的要求,导致同一商标在相近商品上面有2个商标注册人另外应用,进而产生不一样生产厂家商品搞混。
2、许可别人应用的商标不可随便转让。商标注册人已许可别人应用的商标,在许可期限内如将其商标专利权转让给第三人,务必征求被许可人的愿意;而且只有在消除原应用许可合同书后,才可以申请办理转让申请注册。
3、转让申请注册商标未执行法定条件的,其转让失效。商标权转让归属于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其个人行为的创立须依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被告方自主转让申请注册商标,应视作失效,商标局可勒令被告方期限纠正或是撤消其申请注册商标。
4、协同商标不可以切分转让。协同商标是同一商标任何人根据运营必须而应用的系列产品商标,它具备标识类似特点。假如容许将协同商标中的某一个独立转让,也会产生2个商标任何人在同一种商品上应用类似商标的状况,导致商品来源于搞混,丧失保护商标专有权的意义。因此,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以上便是关于商标转让相关事项了,如需办理商标转让,请了解清楚这些情况再做处理,有任何一文科直接咨询企服快车商标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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