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经常遇到客户有这样的疑问,不知道自己的产品应该是申请版权还是申请外观,两者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
版权和外观专利的申请都是对创作者和其产品的法律保护,但是两者其实是不同形式的知识产权保护,所以了解二者区别,可以更好理解和运用这两种保护制度。
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外观专利和版权的区别。
先看下表:
1、权利保护对象不同
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的对象是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的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版权: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形式表现为小说、论文、电影、歌曲、图画等种类。
2、权利获取途径不同
外观设计专利权:需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相关申请文件并通过审查后才能获得相关法律保护,必须满足不属于现有设计或者与现有设计区别明显。审查通过下发外观设计专利证书版权:
作品创作完成后自动产生著作权,只要该作品具有独创性,无论与已经发表的作品是否相似,均可获得著作权。著作权是向国家版权局申请登记,获得官方认可的权利凭证(著作权登记证书)。3、权利保护期限不同
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之日起保护十五年。
版权:自然人作品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及去世后五十年,法人作品保护期限为五十年。
4、权利维持费用不同
外观设计专利权:需要每一年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年费,分阶段每年递增,不缴纳年费视为放弃权利。
版权:获得著作权登记证书之后不需要每年缴纳费用。
5、维权依据不同
外观设计专利权:维权的依据是专利法。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并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发生侵权纠纷时依据专利法进行维权。外观设计专利权人一般先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这样去维权力度较大。
著作权:维权的依据是著作权法。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一般只要求是独立完成的(不好分辨是否独立完成),并不要求是首创的,相对于外观设计专利维权时更困难些。
6、权利保护区域不同
外观设计专利权:遵循地域性保护原则,在中国大陆申请并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只在中国大陆地区受到专利法保护,假如需要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获得保护,那就需要向对应国家或者地区递交申请。
版权:由于我国参加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因此在我国登记的著作权在所有参加该公约的缔约国均享有国民保护待遇。
简而言之,版权保护的是艺术创作,强调的是艺术美感;因此不受产品类型限制,比如米老鼠卡通形象是属于著作权版权,不论用在杯子上,汽车上,包包上都一样收版权保护的版权保护美感,不保护功能,如果作品的艺术美感与其实用功能不能分离,则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因此可以定义为:
美感图案可以与功能产品分离的,就可以登记版权,不可分离的就需要做外观专利。综上所述,外观专利和著作权有种种不同,但从知识产权保护的角度,两者其实可以互为补充。譬如申请专利的产品如果涉及到平面作品,申请著作权可以保护作品在各种产品及宣传渠道的创造保护,而不限于该项产品本身。而对于平面作品来说,如果应用在产品包装上时,除申请著作权外,还可以申请外观专利来取得更有力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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