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技术专家和法律专家组成。申请人在收到驳回专利申请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可提出复审请求,并附相关证据。
1、专利申请复审是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请求再次审查,专利局根据申请人的这一请求按规定裎序对申请进行再审的制度。
2、申请人在提出复审时,应提出请求书,说明理由,并缴纳复审费。
3、专利申请人在请求复审时,可以对原申请进行修改,但修改仅限于驳回申请的决定所涉及的部分。
4、专利的复审由专利复审委员会负责。该委员会在收到复审请求后应将复审请求交原审查部门并提出意见。原审查部门可以撤销原驳回决定,也可以维持原决定。在撤销原决定的情况下,复审委员会可不再进行复审。
5、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审査认为原来的决定是正确的,应作出驳回复审请求的决定,申请人对此不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但专利复审委员会对申请人有关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复审请求作出的块定则是终局的,申请人不得再向法院起诉。
专利复审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复审请求书
依照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的,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复审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复审请求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该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2、基本身份资料
个人申请的专利,需要个人身份证明;如果是企业申请的,则需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技术资料
供专利驳回通知书、复审请求书、申请文件及OA答复材料。请求人在提出复审请求或者在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通知书作出答复时,可以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但是,修改应当仅限于消除驳回决定或者复审通知书指出的缺陷。修改的专利申请文件应当提交一式两份。
专利复审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复审请求要采用专利局统一的复审请求书,并按复审请求书所附的"填表注意事项"的要求填写各项内容。复审请求人为个人的应由本人在复审请求书上签字或盖章;复审请求人是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有多个复审请求人的应由全体复审请求人签章。委托了代理机构的由代理机构盖公章。
请求人对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在收到专利复审委员会驳回请示决定之日起3个月可向人民法院诉讼。更多关于专利申请复审的信息,请到企服快车知识产权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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