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公司不办理注销手续会自动注销吗?不注销有什么影响?今天企服快车网小编整理了公司注册了会自动注销吗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公司注册了会自动注销吗
答:
如果公司不正常报税,工商不进行公示,税务系统将会进行封锁,第二年执照就回被吊销,吊销不等同于注销,是没有按照正常法律程序清算公司债权债务的,也就是将会被列入黑名单。法人和股东个人信用信息将会永远保存,法人和股东名下在有其它公司税务部门也将会不给在开具发票。也就是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后期收到牵连在注销的话,需要把吊销的国税地税一切办为正常户才能正常办理注销手续,这将会有很高额的罚款和滞纳金。
注销一般公司董事或者股东会决定终止经营向相关登记部门提交注销程序。而吊销是登记注册机关对严重违法的公司做出的行政处罚。 注销是公司的主动行为,吊销则是被动的。注销一般公司董事或者股东会决定终止经营向相关登记部门提交注销程序。而吊销是登记注册机关对严重违法的公司做出的行政处罚。
注销的步骤流程如下:
公司注销的详细流程,包括股东会决议、清算和注销登记。
一、股东会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181条的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183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据此,除上述第(四)、(五)种情形外,需要由股东会根据解散事由作出决议,此决议也是据以成立清算组的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44条的规定,普通有限责任公司解散的决议需由持有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解散的,根据《公司法》第62条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38条第1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第38条的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据此,拟注销的一人有限公司应由其股东作出书面的解散决定,签字盖章后备置于公司。
二、清算程序
1、成立清算组
根据《公司法》第184条的规定:公司因本法第181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据此,拟解散企业应在股东作出书面解散决定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
2、清理公司资产和处理债权、债务、分配财产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开始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核对和登记,并可聘请会计事务所对公司财务进行审计,聘请评估公司对企业财产进行评估,聘请律师事务所进行尽职调查。除对申报债权进行核对登记外,清算组应履行下列义务:
(1)、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但是,公司清算组为了清算的目的,有权处理公司尚未了结的业务。
(2)、收取公司债权。清算组应当及时向公司债务人要求清偿已经到期的公司债权。对于未到期的公司债权,应当尽可能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如果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清算组可以通过转让债权等方法变相清偿。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包括登记剩余财产、债权和清收债权等)、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之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确认。如果发现公司资不抵债的,应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三、注销登记
根据《公司法》第189条的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3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据此,公司拟解散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完成清算工作后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但在申请工商注销前应办理开户银行销户手续。
办理注销登记所需要的材料有: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的股东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确认决议;
5、经确认清算报告;内容包括:依《公司法》公司财产清理情况,通知、公告债权人情况,公司清偿情况(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公司债务等),股东对清偿后的公司财产进行分配的情况,公司所有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
6、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7、股东签署的书面注销决定、注销原因;
8、经股东签署确认的清算报告;
9、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10、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一般包括税务登记注销证明、开户银行出具的销户证明等。
注: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注销银行账户。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申请注销登记需要的文件: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3、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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