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吕婧 中山市采蝶轩食品有限公司状告安徽采蝶轩蛋糕集团有限公司商标侵权最终获胜(南都中山读本7月14日曾报道),昨天,中山市采蝶轩公司负责人表示,4年时间虽然漫长,好在结果令人满意。
这次经历也让公司负责人感触颇深,同时提醒企业,在注册商标时最好进行全类注册,以免其它企业打擦边球结果成为自己的竞争对手。
技巧:
提出高额索赔争取中院一审
公司总经理卢宜坚介绍,他们在2006年进行商标监控的时候,才发现安徽采蝶轩在商品第32类饮料类申请注册“采蝶轩”商标。
中山采蝶轩当即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未获同意;又向商评委提出复议,仍未能得到支持。
最后,中山采蝶轩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判决撤销安徽采蝶轩的商标注册。
该案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得以维持。
在这个过程中,中山采蝶轩与对方交换证据时,才了解到合肥的这家采蝶轩公司已经有相当规模。
2012年9月,中山采蝶轩公司委托广东华鼎商标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谢华新来到合肥市,发现这里已经开起了大量命名“采蝶轩”的蛋糕店。
“除了使用采蝶轩的名字,连这3个字的字体都一样,这3个字是公司专门请书画家黄衍增写的。”2012年,中山采蝶轩公司提起诉讼。
“打知识产权官司时,需要相当的技巧”,谢华新说,比如,中山采蝶轩提出的1500万元索赔金额,企服快车面是考虑到对方的经营情况,而更重要的是,“只有索赔高于1000万,该案一审才会在合肥中院进行,这样二审就会在安徽省高院。
如果两次判决都不理想,我们还有一个途径就是向最高院申请再审”。
谢华新解释,如果索赔金额过低,该案一审在合肥市基层法院,申请再审也只能到安徽省高院,这将对中山市采蝶轩公司很不利。
“司法体系中存在一定的地方保护。
最后的结果表明,我们当初的决定是非常正确的。”谢华新说。
建议:
注册所有类别防“擦边球”
“采蝶轩”在2010年被评为广东省著名商标,但公司董事长梁或表示,现在平均每个月有3个近似“采蝶轩”的商标获得国家商标总局批准进行公示,比如“金蝶轩”等。
因此公司必须随时进行监控,发现类似商标立即提出异议。
梁或认为,“企业在刚起步时一般不会把过多注意力放在商标上,可能更多考虑的是企业如何生存等等。
等到企业有了一定影响力,发现品牌受到威胁时,才会想起来要做保护措施”。
梁或举例说,在这场维持4年的官司中,他们一个重要的工作就是取证,但是由于十多年前维权意识不足,部分原始资料已经很难找到。
卢宜坚则建议企业,对商标进行注册要“大包围”,也就是说把各个类别都注册一遍,以防有其他企业打擦边球。
“如果我们不注册‘采蝶轩’服装,但是被别人注册了,我们自己的衣服上印出采蝶轩可能就会被人告侵权”。
虽然目前中山采蝶轩的月饼等产品已经销往全国各地,但门店还没有开出广东省。
梁或坦承,接下来考虑将采蝶轩门店开到包括合肥市在内的全国其他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