饺子源于古代的角子。饺子原名“娇耳”,又称水饺,是我国南阳人医圣张仲景首先发明的,距今已有一千八百多年的历史了,是中国民间的主食和地方小吃。
饺子的特点是皮薄馅嫩,味道鲜美,形状独特,饺子的制作原料营养素种类齐全,蒸煮法保证营养较少流失,并且符合中国色香味饮食文化的内涵。
饺子现在已经成为了北方人不可或缺的过年食品,吃饺子也是中国人在春节时特有的民俗传统。因为取“更岁交子”之意,所以深受老百姓的欢迎。
所以很多企业为了能快速进入饺子市场,都选择直接购买一个自己企业的饺子商标。
那么,饺子商标在商标分类中属于几类呢?
创名商标小编查询了商标分类表以后发现,饺子商标在商标分类中属于第30类
饺子商标转让的流程:
1、饺子商标转让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协议》;
2、饺子商标持有人办理商标公证,获取《商标申明公证书》;
3、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公证书提交到商标局,缴纳转让规费;
4、商标局下发受理书,并开始进行审查;
5、商标局刊登公告并向双方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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