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家化妆品公司因违规被罚,涉及方面主要为生产、标识、广告等方面。在化妆品市场监管趋严之下,不容许有任何违规行为逃脱法网。
01未标注中文标签,被罚6万元
日前,信用广州公示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广州素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未进行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未标注中文标签,被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6万元。
当事人于2021年3月25日委托生产了2427瓶“VANGIN密发纤维喷雾”产品,上述产品未进行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未标注中文标签,总货值为19416元。
截至被查获时止,当事人共销售上述产品537瓶,销售价为8元/瓶,收取货款4296元。当事人被查处后联系消费者进行召回涉案产品,但未能成功召回。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做罚款人民币6万元,没收4296元,罚没款共计64296元的处罚,并现场扣押上述产品库存,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未经备案的、无中文标签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行为。
02标注信息与实际不符,被罚4.8万元
4月30日,信用广州公示了一则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广州碧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存在生产标签虚假化妆品的违法行为,被罚4.8万元
2022年3月25日,根据交办线索,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广州碧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存在生产标签虚假化妆品的违法行为。经查,“韩仟美集紧致修护额贴”这款化妆品上标注的信息与实际生产企业信息不一致。
当事人于2022年2月28日生产韩仟美集紧致修护额贴(限用日期20250228,批号BC21D01)3194盒,销售给江西灼灼商贸有限公司3190盒,留样4盒,上述额贴销售价格为5元/盒。当事人生产上述化妆品的违法所得为15950元,货值为15970元。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进行罚款人民币4.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5950元,合计罚没款63950元,并扣押4盒标签虚假留样品。另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生产标签虚假化妆品的行为。
03使用医学术语宣传,被罚10.5万元
4月28日,信用广州发布公告,广州朴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从事广告违法行为及化妆品违法行为,被处罚款10.5万元。
该化妆品企业通过其在天猫平台开设的店铺“滋韵堂旗舰店”销售“草本足浴包”,并于2021年3月起在上述产品的销售详情页面中发布含有“排毒”、“祛湿”等字样的广告内容,且在此页中将含有“可治风寒感冒关节炎类风湿咳嗽支气管炎”等内容的客户评价截图展示,并用红框将上述字样着重标示。上述产品不是药品、医疗器械或医疗用品,但在上述产品的销售广告页面中使用了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字样。
当事人发布违法广告的渠道是其在天猫平台开设的网络店铺“滋韵堂旗舰店”,该网络店铺页面均由当事人自由编辑发布,当事人在该网络店铺发布的相关广告应认定为自有网站上发布的自媒体广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同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10.5万元。
《化妆品财经在线》记者在淘宝中搜索发现,该商家已对相关字样做出了整改。
04未经许可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被处以15倍货值罚款
4月24日,信用广州公示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广州璧人亭化妆品有限公司因涉嫌未经许可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等违法行为,被处罚款249167.7元(货值的15倍),没收违法所得384元。
当事人从2021年10月起,购进半成品原材料及甲油胶容器等材料后,在其租赁的仓库内进行灌装,当事人未对甲油胶原材料供应商及产品资质进行查验,且使用的容器瓶身无厂名厂址等内容。
截至查获时止,当事人共灌装“Miss Gooey 固态甲油胶”9930瓶,以1.5元售出50瓶,以1.3元售出80瓶、“Miss Gooey 日式固态彩绘胶”2150瓶,以1.5元售出50瓶,以1.3元售出100瓶,违法所得384元,涉案货值为16611.18元。
依据《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249167.7元(货值的15倍),没收违法所得384元,并没收未经许可生产的产品及相关生产设备,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未经许可从事化妆品加工生产的行为。
05商标擦边添了一个“G”,被罚7.6万
4月19日,信用广州发布的公示显示,因涉嫌对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广州市美度化妆品有限公司被处罚款7.6万元。
当事人生产的染发膏上印有“LIGGUI”商标,与“LIGUI丽柜”注册商标相比较,在字母部分“LIGUI”的基础上增添了一个“G”字母,其读音与“丽柜”近似。
而使用在国际分类第3类商品上的“LIGUI丽柜”商标已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注册人为广州发彩化妆品有限公司,注册证号为第24721598号。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所指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故当事人被认定生产印有“LIGGUI”商标的染发膏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至2022年3月10日被查获时止,当事人共销售上述印有“LIGGUI”商标的染发膏3944盒(自然黑色1977盒,棕黑色1967盒),销售价1.6元/盒,按销售价计算,当事人违法经营额为6336元。
余下未销售的16盒印有“LIGGUI”商标的染发膏(自然黑色8盒,棕黑色8盒)及相关的包材26400个印有“LIGGUI”商标的外包装纸盒和54800支印有“LIGGUI”商标的内包装铝管被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7.6万元,并没收、销毁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责令其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
06为增销量标注虚假标签,被罚7万元
4月16日,信用广州公示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广州市碧姿化妆品有限公司有两个批次的产品标签标识的成分与注册配方不一致,属于标注虚假标签以达到误导消费者增加销量的目的。被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7万元。
通报显示,广州市碧姿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两个批次的产品——“梵露诗美白淡斑修护面膜”(规格:30ml*5片,批号:2021101501)和(规格:30ml*5片,批号:
2021090201),标签标识的成分与注册配方不一致,注册配方中没有包含“苯乙基间苯二酚”和“硅石”,且产品外包装标注了“377VC”字样。上述行为属于标注虚假标签以达到误导消费者增加销量的目的。当事人分两个批次共生产了“梵露诗美白淡斑修护面膜”(规格:30ml*5片)6620盒,其中8盒用于自检,12盒用于留样,剩余6600均已售出,每盒价格1.8元,上述共计销售金额11880元。立案后,当事人立即对上述涉案产品采取召回措施,但是由于出货已有一段时间,经销商已通过零售方式售完,召回数量为零。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州市碧姿化妆品有限公司实施处罚,罚没款合计人民币81880元,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标签虚假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工作人员现场将上述两个批次产品的留样销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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