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网购给很多店家提供了商机,方便了百姓生活,但也让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网购平台的监管漏洞,制售假货,干起了坑人的“买卖”。经江苏省宜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郑军、陈静、林强、赵鹏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各并处罚金50万元至2万元。
创业走“捷径”
1993年出生的郑军,自初中辍学后就四处打工,日子过得紧紧巴巴。看到身边的朋友一个个创业发财,郑军也很眼热,做梦都在想发财的路子。
受电商文化的影响,郑军最先想到开网店是个不错的选择。因为申请开办网店需要准备很多材料,嫌麻烦的郑军花了7000元在网上买了一家网店,按下创业“快进键”。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网店已经买好了,做什么生意才能赚大钱呢?几番考察之后,郑军陷入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困境,苦苦等待几个月后,没有迎来一丝转机,当初创业的激情即将消耗殆尽。
一天,郑军的妻子陈静发现身边有些人在网上售卖假冒品牌的手机,生意不错,收益颇丰,这让夫妻俩看到了“商机”。经过多方打听,了解具体经营模式后,二人找到了进货渠道,并招募了手机“翻新能手”林强。就这样,一个专门售卖假冒品牌的手机网店开了起来。
旧手机几分钟变成“新手机”
“这么多品牌的手机,到底假冒哪一个品牌好呢?”几番商讨之后,郑军把目光盯在了某国产大牌手机上。郑军深知:
某国产大牌手机本身就是一张名片,不愁没有销路,况且市场上有大把的二手手机和配件,既方便进货,又便于出售。确定了销售的机型后,看着自己的网店页面,郑军皱起了眉头:“虽然卖的是假货,但必须弄得跟卖真货一样。”为此,郑军煞费苦心,下载了同品牌正品手机图片挂在自己的店铺里,给店铺精心包装了一番。“豪华升级”的网店果然起到了效果,纷至沓来的订单让夫妻俩乐开了怀。
“订单有了,得赶紧出货。”陈静把买回来的二手手机、印有假冒品牌商标的屏幕和后盖等相关零配件交给林强进行维修、翻新。在林强手里,一部旧手机几分钟就能摇身变成新手机。
“翻新的手机毫无破绽,其他配件也不能露出马脚。”郑军又从做假冒手机包装生意的老乡赵鹏那里,购买了印有该品牌标志的手机盒子、充电头、数据线、保修证明和说明书。有了赵鹏的助力,郑军网店销售的手机从外形上看和正品一模一样。
就这样,陈静负责到市场上购买某品牌二手手机、零配件,并负责网店客服工作;林强负责手机的翻新、打包、联系快递员上门取货;郑军负责联系手机的外包装。三人各司其职,形成制售“一条龙”。
看着网店蒸蒸日上的业绩,郑军觉得离发财梦更近了,买房买车也指日可待了。
案发4人同获罪
2020年6月,家住宜兴的陶先生在网上关注到郑军的网店,看到精美的图片和诸多好评后,立即下单购买了一部手机。收货后,为了确认手机的保修期,陶先生将手机背面标签上的手机串号输入到该品牌官网进行查询,令他没想到的是,这个手机串号早已过了保修期。
“明明是个新手机,怎么就过了保修期了呢?”陶先生十分纳闷。他立刻拿着手机到该品牌手机专卖店咨询,店内工作人员仔细查看了这部手机,发现手机边框不平整,并有翻新痕迹,判定不是正品。陶先生随后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2020年9月16日,警方将郑军、陈静、林强等人全部抓获,并缴获部分还没来得及出售的假货。归案后,上述人员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
经查,郑军网店中售卖的某品牌手机,未取得该公司授权,经鉴定,均为假冒某公司注册商标的产品。从2018年10月至2020年8月,郑军的网店销售金额达400余万元,违法获利近30万元。
经宜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于日前开庭审理了该案,并作出上述判决。(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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