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国家合同签订的类型是多种多样的,在现在这个重视知识的时代,国家对于专利权的保护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们国家也存在着专利诉讼服务合同,当然也存在着这类合同的诈骗情况,很多人想了解一下,专利诉讼服务合同诈骗应当怎么处理?
一、专利诉讼服务合同诈骗应当怎么处理?
专利权人受骗后,可以采取两种维权方式,一种是与行政部门如地方知识产权局联系,另外一种是向当地公案部门报案。
很多专利权人在发现自己被骗后,会首先求助于地方知识产权局。
收到举报投诉后,各地知识产权局会积极受理,企服快车面调查处理案件,同时与相关执法部门协调,将重大案件移送至公安部门。
根据我国法律,专利诈骗属于经济犯罪,对于数额较大的诈骗行为,专利权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经济侦察部门报案。
我国刑法对于诈骗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有明确规定: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有关专家提醒专利权人,平时要注意收集、保留专利诈骗的有关证据,作为以后举证的有力依据,发现被骗及时向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或公安部门举报。
二、专利诈骗的方式有哪些?
1、以专利获奖方式骗取评审费。
在这种诈骗形式中,专利权人通常会收到获奖通知书,被告知其发明获得某重大奖项,要求专利权人向指定银行账户缴纳一定数量的获奖评审费、证书工本费等。
缴费后将会收到获奖证书,并得到国家一笔科技转化资金。
2、以技术转移中介机构的名义骗取服务费。
通常,发明人的专利在《专利公告》上发布之后,就会收到一些中介机构的来信,说可以帮助发明人转化专利,但是需要交一定数量的服务费。
发明人交了钱后,要么音讯全无,要么确实给介绍了公司,但公司会告知:
根本不需要此项专利技术。3、以投资的名义骗取评估费。
目前,不少中介机构和评估机构与诈骗者勾结,打着投资集团的幌子,以高额回报诱惑专利权人,骗取钱财。
遇到这种情况,专利权人一定要冷静,不要因为投资机构的“大来头”而放松了警惕。
4、以博览会、专利对接会等形式骗取参展费。
利用发明人急切想把自己的专利转让给企业的心理,一些不法分子就打着“发明博览会”、“专利对接会”的幌子,骗取参展费等费用。
通常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如果遇到诈骗的话,那么是有两种途径来进行解决的,企服快车面可以到当地的知识产权来寻求保护,另外企服快车面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来进行报案,也可以咨询一下当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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