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音乐家林海在新浪微博发表《关于对海底捞无视我方请求不做任何回应的声明》称,海底捞明知故犯对自己的著作权进行恶意侵犯,并且未停止侵权行为。此侵权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就涉案音乐作品所享有的包括署名权、复制权和表演权等在内的著作权,严肃要求海底捞方面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和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据悉,6月8日,林海在新浪微博发布维权视频。在视频中,林海身处海底捞店中,背景音乐为自己创作的古风歌曲《琵琶语》,但林海表示,海底捞未经自己许可,将自己的音乐作品循环公开播放,并且经纪人找过海底捞不止一次,却一直没有得到回复,音乐也一直在使用。
林海在声明中表示,对于海底捞侵权行为,已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并且至今海底捞方面仍未对自己作出任何回复。“目前我国音乐版权保护仍处于不成熟阶段,仍有相当数量的侵权使用者不尊重权利人的智力成果,拒绝为使用音乐买单。”林海表示,希望通过这个诉讼,促进中国音乐版权保护的发展,鼓励广大音乐人积极维护自身权利,督促音乐使用者主动获得合法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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