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发出通知,加多宝侵犯“王老吉”商标一案将于6月24日正式开庭,相应传票已分别送达至双方。
据悉,这是中国知识产权领域最大的侵权索赔案件。
该案可追溯至2012年5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由鸿道集团(即加多宝母公司)董事长陈鸿道行贿签订的两份补充协议无效,“王老吉”商标的生产经营权归广药集团。这表明鸿道集团及加多宝能够合法使用“王老吉”商标的最终期限截止2010年5月1日。
为此,广药集团依法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加多宝赔偿自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期间,因侵犯“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的经济损失10亿元,加多宝在全国的六家公司均为被告对象。2015年2月,广药集团将原10亿元赔偿金额变更为29亿元,得到广东高院受理,此次开庭系高院受理该案后公开审理。
相关数据显示,自2013年6月至今,王老吉加多宝之间案件一直不断,包括“王老吉改名加多宝”案、“加多宝红罐凉茶遥遥领先”、“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虚假宣传案、“加多宝七连冠”广告语案和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红罐案”等,均涉及到加多宝侵权行为。此次最高院驳回加多宝的反诉请求,已经是加多宝第12次失利。而由于加多宝的侵权行为,给王老吉带来的品牌损失更是不可估量。
对于加多宝侵权赔偿额的变更,《申请书》中表示是六家加多宝公司自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间,侵犯“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的王老吉方面的经济损失。申请人依法调取了加多宝的工商登记信息,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分析显示,加多宝净利润合计约为29.9亿元。鉴于此,王老吉将之前的10亿索赔额更改为2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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