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商标局递交申请注册商标,目的就是为了将这件商标在选定的商标类别上被核准,以此得到法律的保护,享受商标的一系列权利。那么商标核准后到底具有哪些权利呢?
1、专有权:这件商标就是商标注册人所拥有。
2、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3、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4、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5、禁止权: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
6、设立抵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设立抵押。
7、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8、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
9、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其中参照《商标法》相关条例,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若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关于商标的使用,是有很多条例和规定的,只有使用注册商标,才能保护企业在市场中的权力和利益不被侵害。以上便是关于注册商标被核准后的相关权利,有任何疑问可直接咨询企服快车商标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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