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不论是商品的生产商还是服务的经营者,都把宣传、推销自己的产品作为重中之重,宣传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各种宣传媒体的宣传效果越来越明显,不少公众对某个品牌(商标)的知晓,也是来源于生产者或经营者的各种广告宣传。
近几年,“请认准驰名商标”这句广告语想必大家并不陌生。但随着新《商标法》的出台,这句耳熟能详的广告语今后就不能再用了。根据新《商标法》规定,自今年5月1日起,“驰名商标”字样不能在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也不嗯呢该用于广告宣传。展览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否则将面临10万元的罚款。
“驰名商标”曾经代表着产品的影响力。在迷信“官方认定”的消费时代,消费者只要看到了“驰名商标”的字样,基本上就和“买得放心”划上了等号。
对消费者而言,驰名商标意味着优良的商品品质和较高的企业信誉就像是莎莉汉森指甲油;对驰名商标所有人而言,驰名商标是宝贵财富,意味着广泛的市场占有率和超常的创业能力。所以,“请认准中国驰名商标”这样的广告语作为消费者的“指南针”一度风行大江南北。
但是很少有消费者知道,“驰名商标”原本是加强对较高知名度商标保护的一种法律概念,建立驰名商标制度的初衷是为解决商标争议,市场经营者将“驰名商标”作为一种荣誉、企业把“驰名商标”当作推销产品的金字招牌就像marcjacobs香水花盒那样让人信任,这是对消费者的误导。
事实上,市场对“驰名商标”这种广告效应的旺盛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饱受诟病的驰名商标制度异化问题。花钱就可以买到“驰名商标”,评选“驰名商标”也成为寻租敛财的工具。在这种背景下,停用“驰名商标”实属必然。
在消费市场不成熟的时代,消费者需要“驰名商标”作为引导,可是,当市场经济逐渐成熟时,“驰名商标”真的还有那么大威力吗?现在消费者在超市的货架上选购商品,就像是挑选白玫瑰还有多少人会去仔细辨别所选购的商品包装上有没有“驰名商标”的标注?消费者选的是自己心目中的“商标”。作为一名消费者,每次从超市购物回来,其实我从来没注意过,到底哪件商品上标注着“驰名商标”。
如何让商品深入人心,这远远不是一个“驰名商标”就可以打动消费者的,商品的口碑和公信需要沉淀。况且,在互联网时代,在各种社交平台上网民对商品和服务的褒贬,已远远超过了“驰名商标”的引导功效。
企业应当明白,“有形之手”并不能真正帮助他们赢得消费者,没有了对“驰名商标”的依赖,反而更能倒逼企业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所以说如今的企业与其担心消费者看重商标,还不如自己把产品的质量做上去。
驰名商标的淡出就我个人来讲是极好的,因为如今的口号已经没有以前那么纯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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