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L1工作签证也是常常会用到的一种工作签证。L1签证即跨国公司经理签证,是签发给被其中国公司调派到美国分公司或合资公司工作的人员。申请人必须将在美国担任经理级职务或具有专业知识,且在申请签证前的三年中至少为同一雇主或公司连续工作一年。L1签证分L1A和L1B两种签证,前者签发给赴美国分支机构经理或主管,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七年;后者签发给其专业人员,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5年。
美国近几年投资移民渠道收的很紧,审理时间延长加之有排期问题,L1现在是很多申请人都会考虑的一种方式。以L1的方式先入境美国工作,在合适的时机进一步通过EB1C的方式获得绿卡,或者甚至直接通过EB1C申请绿卡,是现在更为现实的方案。
当然实际操作的时候没有看起来这么简单。L1虽然申请难度很低,但是在转申请EB1C的时候实际要求也很高。
在L1签证期间,如果在美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利润不能负担起所有雇员以及日常开销,那么L1签证在到期后很难获得续签。这一点很重要,因为美国的人工很贵,而且要考虑给员工保险、社安金等开销,这也是为什么L-1最后的投入很容易就超过100万美金的原因。
美国L1签证转绿卡的条件如下:
1. 美国分公司雇员10-15人;
2. 美国公司年营业额达100万美金以上,并有正常纳税记录;
3. 美国分公司办公室真实存在。
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申请L1转绿卡大多没有问题,当然还需要其他资料,证明这个公司在成立分公司至申请转绿卡时一直在经营,如有公司员工信息、业务往来合同、银行流水单等。
L1签证转绿卡办理流程:
1、填写评估表格,评估申请人L1签证申请可行性;
2、双方签定合作协议,支付首付款;
3、按要求提供移民局所需相关资料;
4、整理资料递交至美国移民局;
5、收到移民局批复通知1797文件;
6、对主申请人进行约签、填表、准备资料及培训指导;
7、公司正常运营一年后,延期成功向移民局提交EB1-C申请。
8、6-8个月成功拿到移民签证。
通过本文对美国L1签证转绿卡条件的全面解析,希望能帮助有意向申请美国移民的朋友们更好地了解这一途径的要求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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