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ODI,英文全称为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指境内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取得境外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投资行为。
境内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应当履行境外投资项目备案手续,若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则实行核准管理;该手续由发改委、商务主管部门、外汇主管部门三个部门牵头审核,并颁发相应核准/备案文件,实践中将上述手续流程称为ODI备案。
境外投资备案(即ODI备案)最根本的目的在于向商务部和发改委发起申请对这笔资金的汇出或者对国内企业的境外投资的行为进行合规合法化说明。
ODI核心要素理解
1.境内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含法人企业及非法人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等,此处的企业包括金融类企业和非金融企业但并不区分内资企业、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
2.对外:仅作为ODI业务的理解,此处的对外包含港澳台地区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
3.投资:必须是权益性投资行为,投资包括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得权益,但贸易行为不属于ODI。
4.权益:包括货币、证券、实物、技术、知识产权、股权、债权等各类资产、权益。
5.控制:是指直接或间接拥有企业半数以上表决权,或虽不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能够支配企业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重要事项。
6.ODI备案则是民间对中国企业对外投资过程中涉及到的备案/核准手续的一个简称。
ODI备案申请的注意项
1.一般情况下,发改委备案和商务部(厅)核准可以同步操作进行,主要原因是向两大机构所提交的材料几乎-致。
2.如果想要提高OD|备案的成功率,则建议先办理由商务部(厅)核准的《境外投资证书》;然后再办理发改委签发的《境外投资备案》;
3.境内企业在境外成立空壳公司,不展开实际境外投资业务的OD备案申请是不予通过的。
4.资金证明以提交企业近期三个月的存款证明为准,具体证明开具时间以提交正式ODI备案申请所需材料之日为准。
5.递交的材料一定要实行预提交制; 即:在正式提交申请前,先将准备递交的材料提交至市级商务局经外处审核和提供修改意见,根据修改意见,对递交材料进行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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