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从开始申请到完成注册是一个极为漫长的过程,期间的复杂过程很可能因为小小的疏忽而面临被驳回的危险。
当商标在经过苦苦等待完成注册后,拿到上海商标注册证绝对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情。
但是,商标注册成功后并不意味着就高枕无忧了。
首先我们应该明白,商标申请人获得商标注册证书就意味着获得了商标的所有权,并享有商标的使用权、独占权和转让权等权利。
因为商标申请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所以其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
同时如何正确和规范的使用商标,让商标实现价值的最大化,还有很多需要注意的事项。
1、合理使用与及时变更商标合理使用的前提是商标实际使用人和商标注册人应当保持一致,同时商标注册证和商标标识要保持一致,不能超出商标核准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范围。
如果企业的地址或者名称发生了变化,一定要及时变更商标信息。
因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将会责令限期改正,不改正的将会面临被撤销的危险。
2、警惕商标的擦边行为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其价值也在使用的过程中不断升值。
作为商标的持有人,应该提高商标的保护意识,注意与自己商标在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相关的产品或服务上申请与自己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商标,警惕商标的擦边球行为,防止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同时要在打擦边球的商标公告期内提出异议申请,错过了异议期,等别人取得了商标注册证书,再提出争议的难度将会变大。
3、保留商标的使用证据注册商标如果在三年之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使用的,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从而被他人获得该商标及其权利。
因此,商标注册成功后,商标在经营使用重一定要注意保留使用证据,以预防被别人撤销的发生。
4、到期商标要及时续展商标从拿到商标注册证书起,其商标证书的有限期为10年。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若有效期满后还没有办理续展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
如果没有按时进行续展的,商标会面临被注销的危险。
总之,没有什么是一劳永逸的,商标注册也是如此。
不规范使用商标不仅会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还有可能会面临被撤销的命运。
如果涉嫌侵犯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还会面临诉讼的危险。
只有合法规范的使用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熟知商标使用的各种注意事项,才能发挥其最大的作用,为持有人创造更多的财富。
商标是企业树立形象、提高产品知名度的重要前提,对企业的经营无疑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尤其是初创企业。
由于上海商标注册的申请过程相当复杂,需要在早期进行商标标识设计,然后为了判断成功率,需要进行商标查询,并准备相关材料进行注册申请。
处于起步阶段的企业往往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和管理者去了解甚至申请,因此兴起的商标代理成为许多企业的选择。
第一:那些没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人需要花很多时间来了解过程和预防措施。
不明确的步骤往往会导致申请者因为一些小问题而来回奔波,浪费时间和精力。
选择代理的专业知识往往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对于企业在申请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非常方便,可以帮助企业高效地完成商标注册,节省不必要的时间和精力。
第二:从用钱的角度看,为什么自己申请只需要交官费,还需要通过中介支付代理费,还要多交手续费?你为什么要省注册费呢。
首次接触商标注册,很多问题不了解,需要自己亲身体验,难免来回奔波,各种费用堆积如山,实际成本远高于服务费,一旦被拒绝,就是浪费时间和成本。
然后委托一个可靠的代理机构来做这项工作,同时,损失更低,收益更大,一旦申请成功,商标本身的价值也可能翻倍。
第三:该机构在商标注册方面的经验也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积累。
从形式到内容,意味着可以从法律的角度严格控制内容。
凭借专业的判断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可以帮助企业规避风险,提高注册核准率,从而提高成功率。
综上所述,与自己的应用程序相比,选择代理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具有更加突出的整体优势。
一、注册原则
所谓注册原则,是指商标专用权通过注册取得。
不管该商标是否使用,只要符合商标法的规定,经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之后,申请人即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
二、申请在先原则
申请在先原则是由注册原则派生出来的重要程序性原则之一。
申请书提交的时间先后来决定商标专用权归谁所有,就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方法。
因此《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上海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三、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的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要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
在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中,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尊重他人利益,对待他人事务就像对待自己的事务一样,以保证法律关系的当事人都能得到自己应得的利益,不得损人利己。
四、自愿注册原则
所谓“自愿注册原则”,是指企业使用的商标注册与否,完全由企业自主决定。
《商标法》第四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五、集中注册、分级管理的原则
根据市场经济和商标自身的特点,商标注册应打破部门分割、地区分割的状态,由商标局统一集中负责商标的审查、核准注册工作。
为此,《商标法》第二条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这就决定了全国的商标注册工作统一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负责办理,其他任何机构都无权办理商标注册,明确了集中注册的原则。
分级管理则是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在本地区开展商标管理工作。
六、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相并行的原则
对商标侵权行为,被侵权人可以选择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被侵权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依据被侵权人提供的有效证据或者自己调查时取得的证据,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其侵权行为,并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还可以同时对其处以罚款。
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所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实质审查缴费通知书
实质审查是商标申请审批程序的第二个阶段,主要是从客观角度确定申请商标,即审查其是否符合商标法所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要求。
一般来说,申请人向商标局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缴纳了审查费以后,即开始进行实质审查。
但是,对国计民生有重大作用的发明,商标局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商标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缴费通知书什么时候下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五条发明商标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商标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国务院商标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商标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第三十六条发明商标的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的时候,应当提交在申请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
发明商标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国务院商标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实质审查程序中的基本原则
(1)请求原则
除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另有规定外,实质审查程序只有在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前提下才能启动。
审查员只能根据申请人依法正式呈请审查(包括提出申请时、依法提出修改时或者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
(2)听证原则
在实质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在作出驳回决定之前,应当给申请人提供至少一次针对驳回理由和证据陈述意见和/或修改申请文件的机会,即审查员作出驳回决定时,决定中涉及的驳回理由和所依据的证据应当在之前的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已经告知过申请人。
(3)节约程序原则
在对发明商标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时,审查员应当尽可能地缩短审查过程。
换言之,审查员要设法尽早地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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