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加强了企业对此的保护意识。近年来,知识产权的纠纷案例日益增多,让企业不得不面对知识产权在市场竞争中的巨大影响。专利申请是其中一部分,对技术成果起着保护作用,当研究出新产品或新技术,专利申请是首当其冲,只有法律武器保护起来了,才能保证技术成果不被别人随意使用。然而,专利申请需要经过很多程序,一系列审查,时间短则6-8个月,长则

1、2年,术业有专攻,大多数人在申请专利时难免会不知所措,门外汉对专利申请到底存在着哪些误解呢?

误解一:自主研发的成果不申请专利就有知识产权

有些技术人员认为,我发明出来的东西就属于我的,别人不可以用,其实这种认知是错的。专利是一种垄断权,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如果不申请专利,就无法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当他人盗取研究成果的时候,研发者对其成果不具有专利权,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无法追究盗用的法律责任。

同时,在我国专利申请采用的是先申请原则,就原则上而言,谁先申请,专利就授予谁。许多“专利流氓”就是利用这一点率先于研发者申请专利,然后反过来倒打一耙,令研发者损失惨重。

误解二:先发表论文或成果鉴定再申请专利

有些发明人取得了研究成果后不去申请专利保护而是先去发表文章或成果鉴定,而这样就不可避免要公开技术内容,使专利申请失去新颖性而得不到保护。常常会有极具市场前景的专利申请因过早发表学术文章而不得不放弃,非常可惜!

误解三:做出了样品甚至产品投入大规模生产后才申请专利

有些人认为技术方案还非常粗糙,没有样品来证明,无法证实是否可行,不适合申请专利。这样的想法对专利研发者来说是非常冒险的,即便侥幸获得授权,专利也处在一个不稳定的状态之中。此时若你发现有人侵权并提起诉讼,侵权人会以利申请之日技术已经被公开为由进行抗辩,这样不仅赢不了官司,还损失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都是对一种技术方案的保护,而不是对产品本身的保护,因此,哪怕没有成型的产品,只要有了切实可行的想法,就可以着手进行专利申请了。

误解四:一项技术成果只能申请一类专利

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有部分发明人认为一项技术成果一次只能申请一类专利,即申请了发明专利就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其实不然,一项产品可以同时申请多种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审批得快,可以尽快获得专利保护,发明专利则时长,获得实用专利保护,发明就可以不用急了,也防止他人先获得实用新型,反告发明人。

误解五:严守“技术保密”,技术方案不清晰

有些发明人以技术保密为由在提交专利申请文件时寥寥几笔,技术方案完全没有阐述清楚,专利代理人无从下手,降低了申请专利的效率,即使专利代理人尽力弥补好了,国知局也会以技术方案公开不充分为由而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则这件专利申请很大概率会被驳回。

误解六:专利产品的改进不需再申请专利

有些发明人申请了一项专利后,就以为可以“高枕无忧”,对于后期研发出的新产品或就产品改进,却未选择申请专利。而此时若他人对产品做出改进并申请专利,则会反过来抑制了发明人的后续创造,丧失自己的知识产权。

误解七:有专利证书就有了有效的专利权

这其实是多数专利权人的普遍认知误区。申请专利成功了之后,并不代表你的专利是真正有效的,这只是代表了国知局对该专利申请的批准。在专利有效期间无人对你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才代表你拥有了真正有效的专利。

误解八:专利申请前不做任何检索

检索是专利申请前最重要的步骤,防止你在根本不知道其技术方案有没有公开过或公开使用过的情况下还去申请,降低工作效率,浪费金钱和精力。

误解九:软件产品不不能申报专利

很多人认为,软件只能申请著作权,不能申请专利。其实,这种理解是片面的,著作权与专利的保护内容是不同的。软件的著作权,保护的是程序代码;而专利则保护的是技术方案本身。软著保护的地方有局限,专利申请才是全方位的保护。

仔细看过后,是不是对专利申请的了解又进了一步。如果还是不懂,没关系,只要你一声令下,企服快车全程为你服务,专业、安全,让你放心、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