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证监会修订《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以下简称《计算标准》),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近年来,证监会不断健全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督促证券公司落实全面风险管理要求,夯实内控合规基础。
2020年1月份,证监会修订发布现行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以来,经过三年多的实践,证券行业抗风险能力稳步提升,风险覆盖率、资本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率四项核心风险控制指标长期维持在监管标准的1.5倍-2.5倍水平,行业持续稳健发展,没有发生重大风险事件。
据证监会介绍,本次修订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主要体现四方面的监管导向:
一是促进功能发挥。进一步发挥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指挥棒”作用,引导证券公司优化业务结构和资产配置,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和居民财富管理的力度。
二是扶优限劣、分类监管。适当拓展优质证券公司资本空间,提升资本使用效率,做优做强,当好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和维护市场稳定的压舱石。
三是全面加强监管。对证券公司所有业务活动纳入风险控制指标约束范围,对创新业务和风险较高的业务从严设置风险计算标准。四是夯实风控基础。通过风控指标计算标准的修订,引导证券公司主动加强风险管理,走资本集约型的专业化稳健发展之路。
在充分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证券行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证监会对《计算标准》进行了修订。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促进功能发挥,突出服务实体经济主责主业。对证券公司开展做市、资产管理、参与公募REITs等业务的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予以优化,进一步引导证券公司在投资端、融资端、交易端发力,充分发挥长期价值投资、服务实体经济融资、服务居民财富管理、活跃资本市场等作用。
二是强化分类监管,拓展优质证券公司资本空间。适当调整连续三年分类评价居前的证券公司的风险资本准备调整系数和表内外资产总额折算系数,推动试点内部模型法等风险计量高级方法,支持合规稳健的优质证券公司适度拓展资本空间,提升资本使用效率,做优做强。
三是突出风险管理,切实提升风控指标的有效性。根据业务风险特征和期限匹配性,合理完善计算标准,细化不同期限资产的所需稳定资金,进一步提高风险控制指标的科学性。对场外衍生品等适当提高计量标准,加强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有效性,维护市场稳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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