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评价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陕西省行政区域内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有并使用的注册商标均可申报。
申报条件为:商标须经注册并连续使用三年以上,商标权属无争议,在公众中具有较高知名度;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可靠、安全,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使用该商标的商品,销售额、利润、税金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我省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商标注册人和使用人已建立商标使用和管理制度,且运行良好;商标注册人和使用人近3年无严重违法行为,且企业信用信息体系无不良记录。
各地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推荐企业汇总表及申报材料统一报送陕西好商标评价工作管理办公室,由陕西好商标评审工作专家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信用核查、资料审查、综合评审。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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