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支敦士登商标权的获得基于注册原则,商标注册类型为:商品商标、服务商标、联合商标以及集体商标。采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尼斯分类。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于1933年7月14日加入马德里协定,1998年3月17日加入马德里协定议定书在列支敦士顿得以实施,属同为协定同为议定成员国。因此可以通过巴黎公约单独注册,也可以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列支敦士登。这里需要注意:由于列支敦士登不是欧盟成员国,因此欧盟商标在列支敦士登不受保护。
一、列支敦士登商标注册提交的资料
1.列支敦士登商标注册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法人填公司名称和地址,自然人填姓名和住址);所提交文件的清单和已缴纳费用的证明;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签名。必要时:申请书内容还有代理人名称和地址;申请优先权的声明;如申请注册的商标为集体商标,或证明或保证商标、立体商标或含有立体形状的商标,也要在申请书上说明;
2.列支敦士登商标图样10张。规格不得超过8cmX8cm。如果商标要求保护彩色,要另外交5张彩色图样;
3.商品或服务的清单。对商标保护范围内的指定商品或服务,要列列出具体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
4.申请集体注册,必须向列支敦士登联邦知识产权局提交该协会或社团的内部章程;
5.要求优先权的需提交优先权证书,证书颁发时间不能超过1年。
二、列支敦士登商标申请的时间
通常3-4周拿到受理通知书,4-6个月拿注册证书。
三、列支敦士登商标申请途径
可直接向该国申请,或通过根据马德里协定或议定书的国际申请指定列支敦士登。
四、列支敦士登商标申请程序
递交申请→受理注册申请→审查→注册并公告。
五、有效期和续展
列支敦士登注册商标有效期为自申请日起10年。有效期满前可申请续展,每次续展可再获10年有效期。
以上就是列支敦士登商标注册的整个流程,如果您想注册列支敦士登商标,可以直接拨打我司的咨询热线158-2729-0669。或者点击在线咨询,我们公司的国际部门会时间给您解答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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