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地马拉专利主要法律为《工业产权法》(2000年9月18日生效)。危地马拉的专利类型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3类。其中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申请日后20年;实用新型的保护期为申请日后10年;外观设计的保护期为申请日后10年,可延长5年,最长不超过15年。危地马拉专利申请接受的文本语言为西班牙语。危地马拉专利申请的审查制度

1.危地马拉发明专利

危地马拉发明专利的申请制度与中国不尽相同,首先当申请人非发明人时,申请人需要提交一份说明。注册局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通知申请人要求在1个月内进行修改,申请人自收到修改通知逾2个月不修改的视为放弃申请。

自提出申请后18个月届满应当进行公布,也可以在申请人请求下提前公布。任何人自公布3个月内均可以对申请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公布3个月后,注册局应当算出实质审查所需费用,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付费后,注册局进行实质审查,实质审查通过之后授予专利证书。

2.危地马拉实用新型

危地马拉实用新型与发明适用同样的标准与申请办法,且同样依照《工业产权法》进行保护,只是在保护期限上有所区分。

3.危地马拉外观设计

危地马拉外观设计申请与我国不同,注册处会在提交申请的12个月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公布。注册处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相关规定的授予外观设计证书。

危地马拉专利申请途径

1.危地马拉发明专利

我国向危地马拉申请发明专利的途径分为以下两类:

(1)巴黎公约该国申请。

(2) PCT该国申请。

2.危地马拉实用新型

我国向危地马拉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途径为巴黎公约该国申请。

3.危地马拉外观设计

我国向危地马拉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途径为巴黎公约该国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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