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上海振青实业发展公司海斯鞋业分公司在第25类鞋商品上提出“格拉芙GRAF”商标(以下简称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被商标局驳回。
申请人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商评委申请复审。
商标局驳回申请商标的主要理由是,申请商标“格拉芙GRAF”侵犯了他人姓名权。
故依据修改前的《商标法》第八条第一款第(9)项及《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予以驳回。
申请人则认为:“格拉芙GRAF”作为一种姓氏,普遍存在于英语国家和拉丁语国家,尤其是后者。
如果说姓名是有所指的话,那么姓氏是没有具体含义的,不存在侵权之说。
因此请求商评委准予申请商标初步审定。
经评审,商评委认为:“格拉芙”是“GRAF”一词的中文译音。
“GRAF”在德语中表示人物的姓氏,而不是姓名,因此“GRAF”作为常用的姓氏,并不特指某人。
因此,申请商标并未侵犯他人姓名权,申请人的复审理由成立,可以准予申请商标初步审定。
上海振青实业发展公司:
上海振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创设于1994-05-17 。
公司主址为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1001号 主要经营机电设备、五金交电、电线电缆、鞋、皮革制品、汽车配件、建筑材料、非标设备批发、零售,电(扶)梯及配件安装、维修、保养,室内装饰,冷作钣金加工,纸塑及复合包装材料加工,销售,附设二个分支。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等公司规模1-20人,性质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是一家在上海市从事电子商务行业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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