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介绍,税务部分前期针对民营经济开展过程中遇到的税收“堵点”“难点”问题,专门印发了《关于施行进一步支撑和效力民营经济开展若干办法的告诉》,提出5个方面共26条详细办法,精准助力民营企业完成更好更快开展。此次撤销20项税务证明事项,是贯彻落实《告诉》要求的详细行动,展示了税务部分支撑民营经济开展的决计。
从涉税范畴来看,撤销的20项税务证明事项触及税款征收1项、税收优惠19项。
《布告》清晰,税款征收类撤销了“不可抗力的事端证明”,纳税人因不可抗力需求延期交纳税款的,不再需求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事端证明,改为在请求延期交纳税款书面陈述中对不可抗力状况进行阐明并许诺事实,税务机关过后根据需求进行检查。
撤销触及税收优惠类的19项证明,涵盖了167个详细办税事项,包含35个办税事项所需的“单位性质证明”、91个办税事项所需的“房子、土地权属证明”、9个办税事项所需的“土地用处证明”、5个办税事项所需的“个人身份证明”,以及其他27个办税事项所需的产品合格证明、中介组织专项陈述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