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打开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右侧快捷工具栏,点击“放大镜”图标。(或者在主页选择“在线服务——在线查询”)——点击“新舱单信息查询”——选择“关区代码”、“运输方式”、“进出境标志”,输入“提运单号”,点击“确定”——显示舱单信息
小贴士
(一)及时关注跨月汇率变化。提前申报的进口货物,应当适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和汇率;提前申报的进口转关货物,应当适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抵达指运地之日实施的税率。
(二)许可证件需在海关接受申报之日应当有效。货物提前申报之后、实际进出之前国家贸易管制政策发生调整的,适用货物实际进出之日的贸易管制政策。
(三)进口日期需要准确申报。若出现错误需及时联系通关现场进行修改。
(四)运抵后及时查验。运抵后,企业即可知查验信息,请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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