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经常会遇到发票开具错误的情况,哪些情形可以作废?哪些情况只能冲红?今天乌鲁木齐财务公司给您讲清楚~
一、作废发票处理
作废发票需要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当月发票且发票联次齐全
(2)销售方未抄税(增值税发票)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未通过认证
二、发票冲红的常见情形
下列3种情况是常见的发票冲红情形:
(1)发生销货退回
(2)开票有误
(3)应税服务终止
注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
三、常见问题
1.A单位取得了一张票面税率栏次填写错误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应该如何处理?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因此,可将已取得的发票联次退回销售方,并要求销售方重新为A单位开具正确的发票。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现开票有误的,应如何处理?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现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规定:
自2019年9月20日起,纳税人需要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17%、16%、11%、10%税率蓝字发票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承诺书》,办理临时开票权限。临时开票权限有效期限为24小时,纳税人应在获取临时开票权限的规定期限内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
纳税人办理临时开票权限,应保留交易合同、红字发票、收讫款项证明等相关材料,以备查验。
3.纳税人当月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发现开具有误,能否在当月作废该张发票?
答: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具后不能作废。
纳税人开具电子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的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以上我们为大家介绍了财务的相关资讯,在选择乌鲁木齐代理记账的时候找到值得信任的公司十分重要,如果您有这方面的需求,也欢迎您直接与我们联系。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