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专利局产生自《欧洲专利公约》,该公约是为了加强欧洲各国之间关于发明保护的合作,希望用单一的专程授权程序并且制定管理这样授予的专利的某些标准规则,在这些国家获得保护而缔结的建立欧洲专利组织的公约。
欧洲专利组织,在行政和财务方面享有自主权。组织机构包括欧洲专利局和行政委员会。
欧洲专利组织的任务是授予欧洲专利。
如果公约没有另外规定,在授予的欧洲专利有效的各缔约国中,欧洲专利与该缔约国授予的本国专利具有同样的效力并受到同样的约束。
目前,《欧洲专利公约》的缔约国共计38个:
1阿尔巴尼亚
2奥地利
3比利时
4保加利亚
5瑞士
6塞浦路斯
7捷克
8德国
9丹麦
10爱沙利亚
11西班牙
12芬兰
13法国
14英国
15希腊
16克罗地亚
17匈牙利
18冰岛
19意大利
20列支敦士登
21卢森堡
22拉脱维亚
23摩纳哥
24前南斯拉夫的马其顿共和国
25马耳他
26荷兰
27挪威
28波兰
29葡萄牙
30罗马尼亚
31塞尔维亚
32瑞典
33斯洛文尼亚
34圣马力诺
35土耳其
36波斯尼亚
37黑塞哥维那
38黑山共和国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