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成功以后,商标注册人可以在自己的商品上进行注册商标标记,那么在标记过程中,应当注意商标占比问题,既不能太小,也不能太大,具体原因如下:
1、商标占比过小,容易失去其应有的显著特征。
具体表现为,使用时把商标放在一个非常小的位置,而把商品的名称、装潢及其他部分放在十分明显的位置。这种情况在酒、饮料、药品类商品上表现尤其突出。这种使用方式引起的直接后果是,在市场销售中,消费者只认别名、商品名称,不认识商标,商标的作用被淡化,最终使企业的自身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
"认牌购物"的心理,使消费者很容易选择购买那些"牌子"叫的响、商品质量好的物品。在整个商品的包装上,只有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商品名称、装潢等其他部分,使用人不享有专用权,其他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随意使用。因此,若商标占比太小,消费者无法"认牌",将影响到"购物"--不购买该厂家的产品,转向选择购买其它厂家的产品,这就直接影响了该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最终会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
商标在具体使用时,要突出商标,把商标突出展示在商品包装的显著位置上,使商品的包装以商标为中心,只把商品装潢作为一种陪衬。
同时,把商标与商品名称统一起来,杜绝使用别名。
2、商标占比过大,在一定的条件下使之失去商标应具有的显著特征。
这种情况在图形商标使用上较为常见,具体表现为,将商标放大到整个商品包装上使用,错误地认为"显著就是大"。当消费者从任何一个侧面都无法看见商标的全部,只能看见商标的一部分时,消费者就不会把它视为商标,而看成是商品的装潢,这样,商标就失去了其具有的显著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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