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利法第九条规定,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实际操作中,当申请人同一天即申请了发明专利,又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由于实用新型审查周期短,通常实用新型会先被授予专利权。
接下来发明专利申请审查时,如果发明也符合授权条件,审查员会通知申请人做出选择:
1、放弃之前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给予发明专利授权;
2、修改发明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使其与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不属于同样的发明创造;
3、撤回尚未被授权的本发明专利申请。
如果申请人选择第2种方式,则在不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基础上,也会获得发明专利权,最终获得两个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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